同稱:「草原的悲歌」、「共有財的悲劇」。指財產權界定不明確,人們基於自利心的影響,會做出阻礙經濟活動的行為,導致資源耗竭或環境汙染。例:池塘內的魚蝦財產權假設是村民共同擁有,每位村民都有權利去池塘捕撈魚蝦,但因為不清楚每人可主張的權利為多少,村民會盡全力捕撈自己所需的量,最後演變成大家沒魚蝦可捕的情形。
第三部門比例子原則社會位置福利國家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曝險少年種族平等空氣品質指標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新臺灣之子新移民、新住民基本工資營利團體非正式團體多數暴力社會正義說古典自由主義原住民權利宣言兒童權利公約血親繼承人波茨坦宣言總體經濟學社會達爾文主義環境權原住民傳統領域社會權政府消費支出戒急用忍臺灣路竹會還我土地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