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公民與社會 - 假處分

  • 債權人或原告向法院聲請「預先禁止」被告作某些特定的法律行為,目的在凍結被告在訴訟結束前任何可能不利於原告的行為。
  • 例:原告聲請法院「假處分」,要求被告不能賣掉名下的豪宅,以及家裡名貴的金飾及鑽石,並暫時交由法院保管。
  • 債權人為了保全「金錢以外之請求」,禁止債務人對爭執物加以處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