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一定的標準內。其標準應當足以使生態系統能夠自然地適應氣候變化,確保糧食生產免於受到威脅,並使經濟發展能夠持續性進行。美國至今仍拒絕簽署,中國、印度、巴西等高排放的開發中國家未列入規範的對象。
《哥本哈根協議》《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峇里路線圖碳權排放交易市場、汙染排放權適當性原則差異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基本工資機會均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新移民、新住民新臺灣之子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空氣品質指標曝險少年種族平等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社會位置福利國家還我土地運動罷免權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原住民傳統領域社會權環境權社會達爾文主義比例子原則總體經濟學波茨坦宣言專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