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歷史 - 辛丑和約

  • 同稱:「辛丑條約」、「辛丑和約」。
  • 辛丑條約》,簽訂於西元1901年(光緒27年),是八國聯軍戰敗後所簽訂,八國為俄、德、法、美、日、奧、義、英。
  • 義和團崛起後,在慈禧的縱容下,恣意對列強使館燒殺擄掠,列強的軍隊隨即集結,不久攻陷大沽砲臺。八國聯軍很快急迫北京,慈禧出逃,聯軍四處搶劫破壞,最後在李鴻章協調下議定《辛丑條約》。
  • 辛丑條約》主要除要求懲罰亂軍、賠款四億五千萬兩白銀外,另外要求親王宗室需要親赴日本、德國道歉。軍事方面要求削平大沽、海口等炮臺,聯軍各國得駐守在北京到海口沿線要地,使館也得以駐軍,此後北京再無防備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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