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歷史 - 原料採收區域制

  • 日本推動以米、糖為中心的商品化經濟,以日資為主導的新式製糖業大量設立。總督府下令禁止臺灣本地人單獨組成會社,西元 1920 年代,日本三大企業(三井、三菱、藤山)已占臺灣製糖業 80 %以上的資本。
  • 實行「原料採取區域制」(製糖廠取締規則),臺灣蔗農的甘蔗須賣給指定糖廠,價格由糖廠任意壓低,且過磅重量不足,故有臺諺:「第一憨,種甘蔗給會社磅」。
  • 西元 1925 年彰化二林蔗農組合成立,要求提高收購價格,與糖廠發生武力衝突,促成 1926 年臺灣農民組合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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