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自由職業團體(主要包括醫師公會、律師公會等)、農會、漁會、工會。如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高雄區漁會、中華電信工會等。 依功能分類的團體。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
工會公會人民團體間接故意自我概念少年法院附加價值人口移動因素國際特赦組織故意行為準直轄市性騷擾防治法負向誘因大陸棚都市型社區角色扮演部落領袖扶養比率刻板印象倫理道德部落會議兒少發聲平臺自我潛能兒童福利聯盟文化失調傳統領域媒體自律搜尋引擎強迫勞動自治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