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行政秩序法規,為行政責任。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正常發展,規定保護與福利相關措施。福利措施:包括提供醫療照護、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安全與事故傷害教育,或鼓勵提供休閒娛樂活動及空間。對年滿十五歲有進修或就業意願的少年,由政府輔導進修、接受職業訓練。保護措施:父母、監護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吸菸、飲酒、嚼檳榔、使用毒品、閱讀不良讀物和出入不良場所等。父母、監護人若未善盡上。述職責,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可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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