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 宣示人生而自由,所有人一律平等的理念。 其規範包含:生命、自由、人身安全至公民參政權等,以及工作權、教育、文化權等。 西元1982年,由聯合國通過的一份文獻。目的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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