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對於四處流浪無業者的稱呼,在戰亂或是天災頻仍時都可能導致流民問題的出現。明代中期以後,朝廷為解決部分地區的流民問題,而將流民編入戶籍,並允許他們就地耕種,部分流民自此成為合法居民。但到了明代晚期,流民問題已愈演愈烈,甚至動搖了國家統治的基礎。下圖為流民生活示意圖
捻亂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古倫美亞唱片公司桃花泣血記美國邦聯制許常惠團結工聯美國聯邦制林本源園邸南越國雲州大儒俠李朝臺灣博物館陳朝印花稅法舊高雄車站後黎朝選舉權法總督府專賣局戶籍制度胡斯托音樂節后母戊鼎兩稅法路思義教堂一條鞭法第一次大陸會議臺北101大樓土地私有制鮑布.狄倫紫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