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民事訴訟中所扮演的是中立的角色,雙方當事人或律師主動進行論述、舉證、交互詰問等,法官只負責聽取雙方之陳述,及維持審判秩序,且在辯論終結後進行宣判。 指訴訟程序進行的時候,皆由雙方當事人為主導,法院僅就公正的第三人立場作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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