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行政命令不但須適用法律,更不可以與之牴觸,行政行為受到法律嚴格的控制。下級規範不牴觸上級規範,行政機關消極的不違背法律規定即可。例:國防部徵兵行為不得違反《兵役法》的相關規定。 同稱:「法律優位原則」。任何行政行為都必須符合法律規範的意旨,不得牴觸法律。因此,行政行為只需要消極地、不違背法律規定即可,亦即消極的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原則涵化國民待遇原則臺灣路竹會民意調查過濾泡泡(Filter bubble)附議同溫層現象全額連記制價格管制雙邊外交產品市場新臺灣之子三不政策限制連記制性別刻板印象民粹《北大西洋公約》新聞專業倫理我族中心主義可排他性個體經濟學福利國家蘋果橘子經濟學菁英政治差異原則公共意見書記官限定繼承肉桶立法(pork barrel legi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