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政府再造」、「政府改造」、「新政府運動」。專指政府行政機關,透過政府組織與人員的精簡,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使公務人員能以靈活的方法運用有限的政府資源,發揮最大的生產力,發展各種創新彈性的策略。
四化政策國際金融團體協約法民間文化能源稅基本工資還我土地運動中間財比例子原則必要性原則抗告浮動油價機制多數暴力應報理論第三部門守門作用雙邊外交拋棄繼承阿拉伯之春參考團體社會資本程序委員會量出為入物質文化搭便車行為當然繼承人執達員石油輸出國家組織 (OPEC)種族主義諮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