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行為會對其他人造成影響,此影響有正面與負面。經濟個體的行為對不相關第三者產生影響,受影響的第三者無法因損失要求賠償或因受益支付報酬,形成外部效果。正效益,即外部效益,例:發展觀光帶來經濟發展。負效益,及外部成本,例:開發造成汙染。
寇斯定理司法事務官經濟學人相對剝奪感社會權適當性原則流通稅兒童權利公約兩輪決選制通過儀式新移民、新住民最終產品、最終消費財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最惠國待遇原則毒樹果實理論稅、捐通譯國家賠償責任戒急用忍流行文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所有權絕對原則政府消費支出全額連記制城市外交碳稅社會正義說論理法則/經驗法則文化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