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法是1900年頒布的限制言論與集會結社自由的法令,共32條,規定政治類別的集會、結社必須向該管區警察登記,違反規定將處以罰金或監禁等刑罰。西元1923年12月16日,日本總督府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的理由進行全臺搜索逮捕。此次總督府主要針對「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逮捕成員有蔡培火、蔣渭水與蔡惠如等知名社會運動分子,稱「治警事件」。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公共財社會達爾文主義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興達港火力發電廠資策會香蕉王國全球化佛洛伊德原子彈爆炸圓頂屋宋應星中科田野調查農地重劃越光米白米炸彈客事件公廨英國皇家學會吳承恩史前文明游耕臺梗九號亞非會議屏東工業區九年一貫課程情報戰新住民反六輕運動西敏寺以工代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