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消保法第19條特種買賣(網購與訪問)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7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價金。包含網購、電視購物、電話行銷、路邊訪問推銷、賣場問卷調查推銷。因消費者無法事先親眼看到或試用商品,僅憑文宣資料或業者推銷就概不退換對消費者不公平。
三綱環境倫理不公平競爭懲罰性賠償角色衝突媒體投書家事分工性別化性別平等教育法自願失業部落會議媒體識讀批判性思考贓物罪自我概念生產目的媒體自律間接故意負向誘因母系家庭京都議定書學習型組織刻板印象扶養比率臺灣世界青年志工協會債務不履行兩願離婚合夥企業鄉民代表會性騷擾防治法故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