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消保法第19條特種買賣(網購與訪問)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7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價金。包含網購、電視購物、電話行銷、路邊訪問推銷、賣場問卷調查推銷。因消費者無法事先親眼看到或試用商品,僅憑文宣資料或業者推銷就概不退換對消費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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