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 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於費城批准,當日之後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 強調人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賦予的各種不可轉讓之權利。 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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