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國內特有的一種學校。為收容觸犯刑罰的少年受刑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感化教育處分之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之少年及兒童設置的學校,目的在藉由學校教育方式,矯正少年受刑人不良習性,幫助其改過自新,重新適應社會生活。因此其設置目標、經營方式、師資、教材、及學生來源,與一般的公立中小學不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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