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勞工保險」。是中華民國政府所制定、並最早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保險對象為私人部門群體(含負責人、員工)、非營利組織與宗教群體(包含慈善團體)。制度保障的內容包括傷病、殘廢、生育、、疾病、死亡、老年等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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