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血親繼承人」、「順位繼承人」。指同和配偶為繼承人之血親親屬,具有順序的不同,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以及祖父母共四個順序。採取「有前無後」的繼承方式,若前順序繼承人存在且未拋棄繼承,則後順序繼承人不得繼承。 影片試看 繼承與遺囑的案例 影片試看 - 繼承與遺囑的案例
三通四流民意調查數位落差《美日安保條約》公共意見同溫層現象《北大西洋公約》沈默螺旋轉型正義( t r a n s i t i o n a l justice)雙邊外交高齡化社會( aging society)務實外交亞洲開發銀行城市外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全額連記制國際奧林匹克運動組織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大選區制零和遊戲依賴理論兩輪決選制中央集權制戒急用忍開放大陸探親三不政策三通四流雙邊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