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擔任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代替當事人行訴訟中的意思表示行為;在刑事訴訟中,律師除了與檢察官合作協助被害人之外,若受聘於被告,則成為其辯護人,與檢察官成為對的的角色 。 在法庭中,律師應盡速解決當事人的法律糾紛,給予當事人法律諮詢。 《憲法》第 8 條,規定律師的辯護權,以落實人權。而嫌犯或被告在受偵訊前,可保持緘默以等待律師抵達。
功能型團體辯護人自訴法律扶助基金會團體標章當事人進行主義保持緘默權補償與賠償環境影響評估能源稅相對剝奪感電子化政府浮動油價機制歲出/歲入程序委員會附議適當性原則差異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基本工資機會均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新移民、新住民新臺灣之子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空氣品質指標曝險少年種族平等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社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