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稱:「滬尾」、「淡水」。淡水位在新北市淡水河口北岸,舊稱為「滬尾」,係「河口」的意思,曾是臺灣第一大港。在西元 1860 年列強與清廷簽訂「天津條約」後,滬尾港便是通商口岸之一,主要經營茶、樟腦與木料的貿易。清末到日治時期「淡水」與「滬尾」開始混用,最終 1912 年經總督府確認為淡水。
清代行政區劃邵友濂丘逢甲清領前期清領後期八里坌苗栗事件土牛曹謹大坌坑文化金廣福墾號鎖國政策游耕白米炸彈客事件國際紅十字會農地重劃片假名中科王爺社會達爾文主義屏東工業區南科黑水溝九年一貫課程阿拉伯唐山居禮夫人產業升級資策會臺梗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