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法院
受理
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
庭的
上訴
案件,或負責一般
行政訴訟
第一審。
由三名
法官
合議,並採取言詞
辯論主義
。
民國112年高等行政法院增設地方
行政訴訟
庭。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