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自主權
關稅自主權是獨立主權國家所擁有的權力,但清末時期關稅必須由貿易雙方進行協定,而無法以單邊決定,稱作「
協定關稅
」,是對清廷關稅自主權的剝奪。
《
南京條約
》在西元 1842 年(
道光
22 年)簽訂,內容便約定關稅必須由雙方議定,其後在
片面最惠國待遇
條款中,其他列強也同樣取得
協定關稅
的權力。此種議定關稅的不平等狀態,直到
北伐
成功後才逐漸去除。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