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

  • 人民之間就雙方爭執的民事事件或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向設置於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化解爭端、達成共識,避免訴訟 調解書送法院核定後,,視同「判決書」。 不用繳交調解費用,經濟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