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管轄機關
通常為做出該
行政處分
的上級機關為訴願管轄機關。
例:不服鄉、鎮、市(區)公所之
行政處分
者,可向縣(市)
政府
提
起訴
願。以此類推,唯不服中央各院之
行政處分
者,向原院提
起訴
願。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