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政
國父孫文所撰《
建國大綱
》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軍政、訓政與
憲政
三大時期。
清朝
滅亡後各地
軍閥
割據,國父孫文感於軍事武力的必要性,故在南方籌組
軍政府
、
黃埔軍校
,整備
北伐
事宜。
孫中山
過世後,
北伐
在
蔣中正
的手中完成,並於西元 1928 年以後依據《
建國大綱
》開始進入訓政時期。
民國 20 年(西元 1931 年),
國民政府
召開
國民會議
,通過《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使訓政時期有了法源依據,至西元 1947年《
中華民國憲法
》實施後自然廢止。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