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政時期臨時約法
同稱:「
臨時約法
」、「訓政時期臨時約法」。
訓政時期臨時約法,是依據孫文《
建國大綱
》及其遺教,在
訓政
時期中所訂定的約法。
西元1928年
國民政府
北伐
成功,此時以初步達成孫文《
建國大綱
》中的
軍政
時期,故即可進入
訓政
時期,而
訓政
時期主要是為即將到來的
憲政
時期作準備。
除訓政時期臨時約法外,
汪精衛
、閻錫山、馮玉祥等
軍閥
在太原另外訂立
新約
法,稱「太原約法」,
國民黨
發動中原大戰將其剿滅。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