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決權
公民
以投票方式對立法機關通過的憲法、
法律
或重大政策,表示贊同與否的權利。
複決權
指的是人民對於立法機關所通過的法案,擁有用投票方式決定其應否成為
法律
的權利,為人民
參政權
之一。
大致分為兩種: 憲法複決與
法律
複決--以行使範圍作分類,前者指對憲法或憲法修正案行使複決權、後者指對一般
法律
或其修正案行使複決權--強制複決與任意複決:以行使方式作分類,前者指法案必須提交人民複決通過才產生效力、後者指法案須經選民或有關機關請求才交付複決。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