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
民法
上所謂處分,最廣義可分為「事實上處分」及「
法律
上處分」,前者如物體之變更、毀損、滅失等,後者如權利之移轉、變更、設定、拋棄等等。
處分權一般由所有權人行使,但在某些情況下,非所有權人也可以有處分權。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