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約法
同稱:「臨時約法」、「
訓政時期臨時約法
」。
訓政時期臨時約法
,是依據孫文《
建國大綱
》及其遺教,在訓政時期中所訂定的約法。
西元1928年
國民政府
北伐
成功,此時以初步達成孫文《
建國大綱
》中的
軍政
時期,故即可進入訓政時期,而訓政時期主要是為即將到來的
憲政
時期作準備。
除
訓政時期臨時約法
外,
汪精衛
、閻錫山、馮玉祥等
軍閥
在太原另外訂立
新約
法,稱「太原約法」,
國民黨
發動中原大戰將其剿滅。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