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援
美援是西元1951年(民國40年)開始,
美國
依據《共同安全法案》對臺灣提供的經濟援助,持續到西元1965年(民國54年)。
當時
中華民國
政府每年取得約一億美元的貸款援助,除實體物資外,也包括對於建築基礎的建設,如臺中
德基水庫
便是實例之一。當時
美國
與
中華民國
也在技術合作與科技研發上有多項合作。
美援在西元1962年(民國51年)以後漸漸以無息貸款取代,此後在西元1965年(民國54年)終止。
下圖為:美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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