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格

  • 文法上的格(Case)是名詞或代名詞專有的特性。 所有格表示「某人的」,須置於名詞前,不可單獨使用,種類有: 1、第一人稱:my / our(單/複數)。 2、第二人稱:your / your(單/複數)。 3、第三人稱:his / her / its(單數)、their(複數)。 如:This is your pencil box.(這是你的鉛筆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