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
國父孫文所撰《
建國大綱
》中,將建國程序規劃為
軍政
、
訓政
與憲政三大時期。
西元 1946 年(民國 35 年)制憲國民大會於
南京
議決通過《
中華民國憲法
》 ,結束憲章混亂的
訓政
時期,進入憲政時期,並延續至今。
學會了
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