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1830年代以來歐陸革命的影響,英國人民逐漸開始要求參政權的開放。自工業革命以來,英國漸漸出現許多新興工業市鎮,人民因而訴求將衰廢市鎮的代表權,改配給新興工業城市,並且改善席次分配與代表性不足等問題。英國國會因應此訴求,遂於1832年通過擴大英國下議院選民基礎的法令,使眾多中產階級受惠。更於1867年、1884年陸續通過相關法案,先是降低城市男性選民的財產限制,後續更放寬資格,幾乎實現了成年男子的普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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