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文中需要間隔的部分;占一個字的位置,居正中。例:書名號乙式,書名與篇章卷名間;原住民、外國人姓與名、整數與小數之間使用。例:1、《五代史.馮道傳》。2、馬克.吐溫:「淹死的不知是我還是弟弟。」3、瓦歷斯.諾幹是一位多產的原住民作家。4、從學校到家裡的距離是二.五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