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公民與社會 - 比例代表制

  • 政黨編列一份推薦候選人的名單,人民投票選政黨而非候選人,各政黨再按得票比例來分配國會中的席次。
  • 政黨得票比例分配席位,在此種選舉制度下,選民只能選黨不能選人,所以無政黨支持者無法參加競選。
  • 優點:國會能準確反映大眾的各種利益、提高選民投票的興趣。
  • 缺點:容易造成小黨林立、議事無效能,甚至政局不穩定的現象。
  • 補救方式:設立「政黨門檻」來避免造成小黨林立的現象,一般以 3 ∼ 5 %做為門檻。例:我國政黨得票率必須超過 5 %才有資格在國會分得席次。
  • 指的是議會選舉中,用來分配議席的方式。
  • 用每一參選組別所得選票佔全部的百分比來分配議席席次。
  • 例:有30%的選民將選票投給某一政黨,那麼該政黨即能在議會上獲得大約30%的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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