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行政秩序法規,為行政責任。有些行為雖然不構成犯罪,但因妨害社會的安寧秩序或善良風俗,也應加以處罰。其中最常見的有下列幾種:1、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2、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的場所(如公園、電影院、飯店等),酗酒鬧事、謾罵喧嘩,不聽勸告。3、故意偷窺他人的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別人隱私者。4、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行政法規性別地位舉證民粹校園霸凌數位落差性騷擾防治法購買力兒少發聲平臺校園倫理歐洲聯盟扶養比率性侵害準直轄市非金錢誘因女權自助餐性騷擾土地銀行刻板印象倫理道德附署合夥企業刻板印象自我概念內在動機角色扮演經濟全球化環境倫理過度辯護效應故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