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中,為推動社區發展工作所訂立的社區組織。其性質可分為兩類,一為登記法人(屬社團法人),另一種為「不登記法人」,兩者皆只要有30人以上、協會之名稱、組織目的及宗旨,即可向各縣市政府(或區公所)登記成立。
專業化地方自主準直轄市性傾向自我潛能臺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倫理性別地位角色混亂種族歧視角色扮演同工不同酬自治規則刻板印象自我概念社會增加率都市型社區傳統型社區臺灣世界青年志工協會理性思考依賴人口專業化學習型組織人口移動因素自然增加率扶養比率自我認同文化失調兒童福利聯盟市場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