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傑出普世價值及通過真實性檢驗外,任何締約國內的文化資產欲登錄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必須具備下列認定的基準:
- 1.表現人類創造力的經典之作。
- 2.在某期間或某種文化圈裡對建築、技術、紀念性藝術、城鎮規畫、景觀設計之發展有巨大影響,促進人類價值的交流。
- 3.呈現有關現存或已經消失的文化傳統、文明的獨特或稀有之證據。
- 4.呈現人類歷史重要階段的建築類型、建築及技術的組合,或者景觀上的卓越典範。
- 5.代表某一個或數個文化的人類傳統聚落或土地使用,提供出色的範例—特別是因為難以抗拒的歷史潮流而處於消滅危機的場合。
- 6.具有顯著普遍價值的事件、活的傳統、理念、信仰、藝術及文學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