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歷史 - 性別平權,婚姻平權

2004年立法院通過,明定國中、小教科書需消除性別歧視,落實兩性平等教育。 2017年,大法官釋憲,以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二人的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為由,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2019年5月,臺灣立法院通過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是亞洲第一個推行婚姻平權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