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邊沁、彌爾提出。以效益原則做為判斷行為是否合乎道德的基礎,當行為可以產生最多的善或造成最少的惡,此行為即合乎道德。對的行為=效益最大化(快樂或幸福)。例:透過動物實驗測試新藥療效,雖然危害動物生命,但若新藥開發成功則能帶來更多數人福祉,故符合道德。不足之處:何者為善何者為惡,需要更多的說明,好的結果與壞的結果不一定能放在同一個天平上衡量,因此很難判斷最後是獲得善還是惡。重視行為結果。
手足關係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on)執行長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多元文化主義當選無效之訴工會法石油輸出國家組織 (OPEC)原住民傳統領域黑市價格管制亞太經濟合作暨發展會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諮商原則景氣循環不自證己罪財團法人媒體識讀教育基金會屬人主義種族平等稅、捐《美日安保條約》金融危機勞動參與率占領華爾街運動大眾文化數位落差親密關係民主化原住民權利宣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動物福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