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 382 號解釋文:受處分之學生可用學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大法官釋字第 684 號解釋文:大學生被學校處分,如果認為危及自身權益,可以自力救濟提起行政訴訟。
蘋果橘子經濟學公共意見個體經濟學福利國家限定繼承曝險少年可排他性書記官經濟學人種族主義相對剝奪感兒童權利公約性別刻板印象政府消費支出社會達爾文主義人口紅利波茨坦宣言全球在地化民粹兩極體系對臺三不政策營利團體中央集權制務實外交分配正義國家賠償責任補償與賠償融資性庫款收入非正式團體巴塞爾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