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培火(西元1889~1983年),號峰山,臺灣雲林北港人。曾主導發行《臺灣民報》,西元1923年參與臺灣文化協會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因積極推行社會運動,曾在西元1923年的治警事件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西元1927年與蔣渭水脫離臺灣文化協會,創立臺灣民眾黨;後來不願走向激進的工農運動,在西元1930年再創臺灣地方自治聯盟。中日戰爭結束後,蔡培火隨即加入中國國民黨,擔任第一屆立法委員,並亡故於西元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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