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刑法》,為刑事責任。例: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例: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例: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例: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例:竊取網路遊戲(如線上遊戲「天堂」)帳號、寶物或武器等行為。
間接故意負向誘因母系家庭京都議定書學習型組織刻板印象扶養比率臺灣世界青年志工協會債務不履行兩願離婚合夥企業鄉民代表會性騷擾防治法故意行為割草機父母校園霸凌玫瑰少年玻璃天花板購買力人際互動校園公共事務反全球化強迫勞動霸凌金錢誘因種族歧視土地銀行職前訓練交換學生數位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