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裁判權
領事裁判權,指在某國家領域內,某他國得以取得治外法權,不受該國法律所約束或制裁。
《
南京條約
》的修訂章程《中英
五口通商
章程》中便約定英國人在大
清領
土上得以擁有領事裁判權,此後各國同樣通過
片面最惠國待遇
條款取得此項「領事裁判權」。
下圖為:領事裁判權示意圖。
學會了
看不懂